宁乡市妇幼保健院双目视力筛选仪设备采购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乡市妇幼保健院双目视力筛选仪设备采购项目
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乡市妇幼保健院拟对“双目视力筛选仪设备采购项目”采取院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参加。
1.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宁乡市妇幼保健院双目视力筛选仪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预算:18万元/台
1.3项目内容:
1.3.1宁乡市妇幼保健院双目视力筛选仪设备采购项目
1.3.2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
1.3.3资金来源:自筹
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3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或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无需提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复印件。
2)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3)如果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承诺中标后提供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产品授权书(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视同制造商)。
2.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且影响投标公正。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南路2号宁乡市妇幼保健院行政综合楼4楼419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信息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要求复印清晰并加盖公司红头公章):
1)投标联系人的姓名、电话、邮箱;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3.3任何未按要求在宁乡市妇幼保健院领取谈判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上午9时整,递交地点为宁乡市妇幼保健院(行政综合楼4楼435小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乡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平台”(nxxfybjy.cn/article_category.php?id=47)发布。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信息
- 名 称:宁乡市妇幼保健院
(2)地 址:宁乡市二环南路8号
(3)联系人:姜先生
(4)电 话:13874875542
宁乡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0月29日